(一)
最近看了一些有關伊朗的資料。在1979年巴維特國王被推翻之前﹐經過幾十年的建設﹐伊朗是世界上最富足的國家之一。每年的經濟增長率都在10%以上﹐人均GDP是世界第九位﹐實行了現代教育﹐有現代司法體系﹐婦女有投票權。城市有社會保障制度﹐農村推行“白色革命”﹐採用現代科技發展農業﹐伊朗電影成就也很高。
軍事方面﹐有完整的軍事工業體系﹐第一座原子反應堆也在建設中。(那時伊朗要發展原子能可是輕而易舉的事﹐連美國也支援)結果幾乎是在一夜之間﹐巴維特政權就倒臺了﹐國王流亡海外﹐大批原政權的官員遭到清洗和處決﹐婦女受到最嚴格的限制。巴維特政權的失盡民心是因爲它的貪污盛行﹐皇室用人唯親﹐政治專制。
伊朗革命的得失不去說它了﹐但從人民福利的角度來看﹐肯定是得大於失的。伊朗革命以後﹐它的社會經濟發展起碼倒退了三十年﹐直到1997年﹐它的人均GDP還不到1979年的四分之一。婦女的地位回到了中古時期﹐外交上處處受困﹐8年的兩伊戰爭﹐消耗的軍費比它從1929年以來的石油收入還多﹐本來垂手可得的原子能到現在還在苦苦爭取。
當然﹐伊朗革命是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也因爲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影響在內﹐所以不大能用世俗化的標準來衡量。我想的是﹐能不能用一個政權的腐敗來作爲推翻它的理由﹖巴維特的政權腐敗﹐但國家進步﹐人民生活不斷得到改善﹔霍梅尼的伊斯蘭教政權在道德上無可爭議﹐但人民生活大不如前﹐國家的建設滯後了好幾十年。
(二)
張五常曾經提出良性扶貧和惡性扶貧的觀點。惡性扶貧養成受扶助者的依賴性﹐斷絕了他們通過自身努力改善環境的願望和能力﹐弊大於利﹐良性扶貧則相反。受到啓發,我在這裏提出自己對貪污腐敗的觀點。
我想﹐貪污腐敗也可以分爲惡性的和非惡性(雖然說不上是良性的)兩種。惡性的貪污腐敗是那種直接損害民衆利益的﹐與民爭利的﹐例如在消防滅火時要求紅包的這種﹐這種貪污腐敗﹐是損害社會的生産力的﹔而非惡性的貪污腐敗﹐主要是屬於利益分配範疇的﹐導致分配不公﹐但對整體社會的生産力是沒有影響的。
例如﹐在國有企業轉制中的國有資産流失﹐儘管錢是到了個人的腰包裏﹐但對社會的生産力是沒有影響的﹐工廠還是照樣生産﹐甚至生産得更好。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如果沒有以前廣東的貪污腐敗﹐廣東是不可能在早期發展得那麽快的﹔上海幫前幾年大撈錢之際﹐也正是上海發展最快的這幾年。從本質上來說﹐這些地方的貪污腐敗對當地的生産力和經濟發展是起到促進作用的﹐甚至可以說是良性的。如果要上海人民和廣東人民來選擇﹐一個是沒有貪污腐敗﹐非常清明的政府﹐但發展落後﹔一個是貪污腐敗嚴重﹐但經濟也高速發展。儘管痛駡歸痛駡﹐但我想還是會選擇前者的。當然﹐貪污腐敗﹐不管是惡性的還是非惡性的﹐長遠對社會都是有負面影響的。所以到了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是要改正的。
但以中國的情況來說﹐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在新的市場經濟制度還沒有完善的情況下﹐貪污腐敗的制度反而是對促進社會生産力更爲有效的制度。然而﹐如果在經濟發展還沒有達到一定階段﹐整體法制還沒有健全的情況下﹐對這種非惡性的貪污腐敗實施過份的打擊﹐對社會生産力的發展﹐必然是弊大於利的。我覺得我能理解中國政府一直以來並不是真正致力打擊貪污的原因。鬆緊有度﹐有張有馳﹐實在是需要爐火純青的最高政治藝術。
我想﹐從這點來說﹐當初巴維特政權的倒臺﹐是有點冤枉的。儘管它的貪污盛行﹐分配不公﹐但對社會的生産力是沒有影響的﹐整個社會是在進步的。而且也不能說伊朗永遠就會這樣﹐很有可能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通過漸進式的改革革除貪污腐敗﹐歷史上也不乏這樣的例子。實際上﹐我覺得就算不能解決也不會怎樣﹐義大利政府的貪污腐敗從來沒有得到解決﹐但不妨礙它世界工業強國﹐人民福利居於世界前位。而除了以理想主義爲己任﹐一直想推翻義大利政府的﹐但後來終於銷聲匿迹的赤軍旅以外﹐也沒有人會從道德上去指責它。而巴維特政權倒臺以後﹐伊朗的經濟一落千丈﹐人民福址和自由都大不如前﹐反過來看﹐巴維特政權的貪污腐敗實在不應該成爲它倒臺的理由。
(三)
臺灣的聯合報說﹐不管怎樣﹐陳水扁應該下臺﹐“難道歷史會對臺灣那麽殘忍﹐會出現比陳水扁更加惡劣的領導人嗎﹖”錯了。歷史就是這麽殘忍的。從歷史上來看﹐除了反抗外來暴政﹐非既定程式的進行的政權變更後﹐出現的一定是比原來的領導人更爲惡劣的。這幾乎是定律。和大自然的生態系統一樣﹐一個社會的發展是演變的(elvove)﹐而非革命的(revolve)的﹐急風驟雨式的變革﹐對整個系統必然帶來的災難性的影響。中國近代的歷史最能說明說明這一點﹐滿清腐敗無能﹐士人以道德訴求推翻之﹐但實際上﹐無論從國計民生﹐還是從物質建設﹐中國的狀況更差。五四運動對中國文化的破壞遠大于建設。
國民黨政權腐敗透頂﹐共產黨以最高尚的共産主義訴求推翻之﹐但中國的災難也但到極致﹐三千萬人短時間的餓死﹐不單在中國史所未有﹐在現代世界也是駭人聽聞的﹐文化革命﹐中國的傳統更是幾乎破壞飴盡。直到1979年﹐中國實行漸進式的改革﹐才出現轉機。我想﹐不再革命﹐應該是中國人的共識了。中共政權再腐敗﹐再貪污﹐現在很少人會把這個當做是否定它合法性的理由。如果陳水扁是被街頭運動以非程式手段導致下臺﹐那就是等於道德訴求取代了程式正義﹐可以說臺灣幾十年的民主建設毀於一旦﹐等於倒退回到了革命時代。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陳水扁應否下臺﹐而是﹐如果他下臺了﹐如何收拾局面﹖何況在我看來﹐陳水扁的貪污劣迹﹐最多只是說明其人的貪婪而已﹐私德不佳﹐但沒有影響他的執政能力﹐他和民進黨的所謂貪污行爲﹐本質上不是惡性的﹐沒有影響社會的生産力發展。所以我想﹐作爲一個負責的政治家﹐馬英九對推動罷免陳水扁非常謹慎﹐是非常王道的﹐儘管﹐他這樣很可能和民間的情緒不符﹐對他反而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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