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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國民黨對臺灣的重視,引起了對“二二八”運動的鐵腕鎮壓。它不能容許這個戰略後方出現一點亂子。1947年2月27日國軍兩個師的增援部隊抵達後,在幾個月內,槍斃了三萬多人。這是不折不扣的屠殺,遠遠超出了回復社會秩序的需要。
想象一下,一個陸軍師滿額的話,最多也不過三萬人,兩個師六萬人,在幾個月內殺了三萬人,手段必然是非常殘暴的了。在文明社會,對一個人執行死刑,必須經過一系列的程式,起訴,判決,上訴,執行,起碼得花半年。這些工作,六萬國軍在短短的時間內殺三萬人,怎能做得來?必然是草草了事,反正街上見到可疑份子就抓了回來。國民黨只要殺人立威。
這是那個時代的特有現象。不單國民黨如此,共產黨更加如此,在解放初的頭幾年,“鎮壓反革命”不下上百萬人。長輩告訴我,解放初家鄉在“鎮壓反革命”時,是用機關槍來執行的。每次在河灘上排列幾百人,機關槍“突突”一輪了事。這些人中,除了很多是“地主惡霸”之外,也有很多事“封建迷信份子”。家鄉在解放前“一貫道”非常盛行,鎮壓過後,從此銷聲匿迹。從今天的眼光看來,這些人根本沒有罪;一個是置有田産;一個是信奉和鼓吹不爲當局認同的宗教。
吊詭的是,“二二八”的其中一個含義,就是這個事件本身可以流傳下來,我想,這是現在臺灣的本土政派很少願意去談及的。如果當時不是國民黨快刀斬亂麻式的處理,拖到後面越發不可收拾(如果到了1948年,形勢就不一樣了,中共不會放過這個機會),臺灣“解放”之後,被鎮壓的死亡人數肯定不會少,更不用說經濟上的摧殘了。而且,整件事也不爲人所知。
中共在解放後,執行“鎮壓反革命”最爲殘酷的是廣西和西北,一個是桂系的老本營;一個是西北馬步芳的天下;兩個地方政權之前都和共產黨關係非常不好,所以共產黨也毫不客氣。不要說殺三萬人,恐怕三十萬都不止了,可到了今天,早就淹沒了。這是那個時代的特有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執行“二二八”鎮壓的臺灣行政長官陳儀,後來在1949年擔任浙江省省長時想起義,爲蔣介石發覺而槍斃。可見當時共產黨也不覺得陳儀在臺灣欠下的血債是一回事,願意接納他。
執行“二二八”鎮壓的兩個陸軍師,在任務完成後,換防大陸,在華東戰場爲解放軍消滅。事實上,在1949年國民政府正式遷台時,臺灣政府官員大部份都不是1945年最早來台的那幫官員(在國民黨1948年以前,又有誰會願意來臺灣這個比福建還要小三倍的地方呢?),最早來台的那些國民黨官員,很多早就回調大陸了。不是在內戰中消亡,就是成爲了共產黨的階下囚。
在歷史的長河上,人物就不斷這樣變動。山河變幻,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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