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那些事兒”一書說,“知其不能爲而爲之”,是我們民族的獨有傳統,是民族的魂魄。真的嗎?我在心裏把自己的歷史知識好好梳理了一遍,好象真的如此。
在拜發一篇重要的奏章前,焚香、沫浴、茹齋,心平氣和,安排後事,從容不迫,等候錦衣衛上門;儘管與和家人道別,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家人多數也受累。然而終明一朝,這樣的官員,前仆後繼。知其不能爲而爲之,捨生取義,殺身成仁,這樣的事,在西方歷史上何曾得見?
我對那些動不動就搬西方人權、自由觀念來壓制中國的人非常反感,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們民族的偉大。有些東西比人權、自由、甚至生命更加重要的,謂之曰義,謂之曰仁,夏蟲豈可冰語。
“明朝的那些事兒”是一本好書,對我的思想震動很大,有很多事,原來都是不知道的,讓作者還原出來。
現在才看到第四冊,說到嘉靖年間的事。我們的社會,爲西方思想的精神鴉片所誤了太久,萎頓不振;實在需要這些好書,告訴我們祖宗曾經的頂天立地事迹,來喚起民族的血性與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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