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謝國忠被大摩炒掉之後,沒有了投資銀行家的利益本位之後,他的文章可觀性高了很多。
他的“超級都市”文章中,提出兩個見解,第一,中國未來的發展應該是走超級都市化,而不是城市化;這個我之前的文章已經說了;第二,這些超級都市的佈局,應該是按水資源來分配的,具體來說,這些5000萬人口的超級都市只有在沿海,沿長江這些地方才有可能發展,例如上海,重慶,武漢等。一語中的。必須是人跟著水走,而不是水跟著人走,這種說法,以前我在聽發改委介紹十一五規劃的時候也聽到。華北地區,西北地區嚴重缺水,現在正在進行的“南水北調工程”是爲了現有的人口佈局配置的,單單保證北京已經是勉爲其難,並不能支撐在這些地方再湧現一系列五千萬人口的超級都市。
“南水北調工程”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在運輸的過程中,水的消耗非常嚴重,沿途滲透,蒸發,很大一部分都浪費在途上了(我不記得比例,但好象是一半,總之是一個很驚人的數位)。再加上對沿途環境的影響,並不是一種值得鼓勵和大力發展的方式。更加深層次的問題是政治體制上的,“南水北調工程”對吸水區,和沿途經過的廣大區域的損害很大,而毫無利益,受惠的只是供水區的幾個大城市,吸水區不配合,途徑區截取水源的現象很嚴重。國內有的觀點是“南水北調工程”將來能否有效維持都很成疑問,更不要說在現有的基礎上再大規模發展了。
超級都市的理論有什麽現實意義呢?第一,知道目前很多國內大都市的是朝超級都市的方向發展的,那我們對國內大城市的基建那麽快速發展就不用大驚小怪了。人家的基建配套不是爲了不1000萬人格局的,而是5000千萬人口格局的。同樣道理,我們也不用爲了很多大城市周邊衛星城的地價上漲感到大驚小怪了,例如上海的松江,深圳的公明,重慶的江北等,這些未來都是新的城市中心。是的,如果以這些城市現有的人口格局,居民購買力來看,就會很難以理解,但如果考慮到這些城市的人口將來都是要再翻幾翻的,那就很容易理解了。
第二,這種地價飛漲背後的邏輯並不是適用於所有的城市的,只適用於那些具備發展成爲超級都市潛力的城市,具體來說,也就是具備了相應水資源的城市。按照這種邏輯,中國很多城市是可以被剔除在名單之外的,不是說再沒有發展的潛力,而是說沒有再發展翻幾翻的潛力(深圳在改革開發後的人均GDP翻了40倍,應該是世界上有史以來最快的了)。這些城市包括,西安,蘭州這些不具備水資源條件的城市。
第三,是我自己的觀點,和謝國忠文章無關的。超級都市化明顯優於一般意義上的城市化,但其前提條件是這種農村人口和中小城市人口向大城市的大規模轉移必須是有秩序的,不能失控,逐步與生産力增長和經濟增長配合,這樣才能是良性的,否則就會變成象墨西哥城,印度的加爾答答那樣,城市化的進程變成了惡性的,大量的農村人口是爲了生存而湧進城市,而不是爲了謀求更好發展(這是中國城市化和其他發展中國家城市的根本差別),這樣兩者就會互相拖累,湧進來的人也苦,城市也苦。
而要導致這種有序移動的關鍵,在於農村的土地制度改革。我目前的觀點是,在沒有把這些問題想清楚前,不宜輕易推行農村土地私有化,否則只會導致大量土地兼併,農民失地失根,被迫流入城市(或者占山爲王。歷代的造反者都是由失地絕望的農民發動的)。整個城市化的進程失去控制。
目前正在審議的“物權法”七易其稿,未能通過,創下中國立法的最高記錄。很多人很不滿,但我覺得,土地制度是一國之本,這種關乎國本的改革,再謹慎也是不爲過的。假如超級都市化是未來中國發展的有利方向,甚至是唯一的有利方向,立法者考慮的應該是如何配合這個發展方向,而不是不利於這個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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