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殺得好!

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決鄭筱萸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兩罪並罰,依法判處其死刑。
http://news.sina.com.cn/c/l/2007-05-30/063613108022.shtml

鄭筱萸治下,中國的醫藥體系真是爛透了。土地貪污、金融貪污、國有資産貪污,走私貪污,金額再大,可以不用死,因爲這些都是利益分配的問題。事實上,中國在這些範圍的貪污犯也很少判死刑的,劉金寶貪污了上億也不用死,就是典型的例子。醫藥貪污,鄭筱萸只收了區區六百萬,就必須死,因爲實在害人不淺。殺得好!大快人心,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我只是疑惑,鄭筱萸的劣迹,中央不會一無所聞。從1998年到2002年,任其爲所欲爲,直到2004年胡溫地位鞏固了,才開始動手。出於政治的考慮,省部級高官的調查,必然牽涉高層政治,所以江澤民辭任軍委主席後,胡溫的廉政風暴才得以展開,江時代的高官紛紛落馬。

象陳良宇這樣,中央耐心忍耐,可以理解,小不忍則亂大謀,以免壞事;但象鄭筱萸這樣的案子,中央明知他是胡來,但一直不出手。那在那幾年,那麽多吃了假藥的亡魂,那幾十萬隆胸手術的受害者,那些吃了毒奶粉的大頭娃娃,這些帳,應該算到誰的頭上?難道這就是中國政治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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