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

繩之以法

越來越多人發現,引起金融海嘯的衍生工具泡沫是一場騙局,是不折不扣的商業詐騙。

投資銀行的職員,以矇騙的方式,刻意把金融衍生工具搞得複雜無比,目的不是爲了可以達到更好的金融對沖設計,而是讓股東、監管機構、顧客無法明瞭,從而可以上下其手。

當然,這是一整個的腐敗鏈條,從學術界、分析師、評級機構、律師,到前線銷售人員,每個人都參與了這場詐騙,推波助瀾,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這種刻意的欺騙,是一種嚴重詐騙行爲,必須繩之以法。

當然,會有一定的難度。設計騙局的投行職員,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設想到了今天這樣的局面,通過種種複雜的法律條文,爲自己留好了黃金降落傘和安全門(所以更加可惡)。他們大部分的行爲,表面看起來是合法合規的,不但法律條文無可奈何,而且,在出事的時候,公衆和社會還要賠償一大筆錢給他們。

這樣一來,無疑是對正義的嘲笑;等於在社會大衆的傷疤上撒鹽。

是否對這些人繩之以法,不是一個法律的問題,而是一個伸張正義的問題,是比法治更加重要的原則。

在安然事件中,公司管理層也是在刻意欺騙公衆和管理層,出事後,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來說,也是很難把他們繩之以法。但當時的美國檢察機構,從伸張正義的角度出發,刻意設下很多陷阱,以其道還之其人之身,讓公司管理層作出很多不實陳述,逐個擊破。現在安然的高層都要終老獄中。

三十年代,美國最爲聲名狼藉的黑幫頭子,是因爲欠稅的罪名被判終身監禁的。只要把壞人抓起來就好了,不管用什麽方法。

很可惜的是,主持正義的紐約檢察官後來也遭到暗算和報復,要黯然下臺。

如果美國不是爛到核心裏去的話,就應該還有這種伸張正義的精神,把投行的很多職員,不管以什麽方式,刑事定罪,還全世界一個公道, 也赢回一些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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