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外國,中國煤礦每百萬噸的死亡率高出世界平均的好幾倍。這裏有幾方面的原因:
第一,中國煤礦死亡的賠償很低,目前是20萬,對礦主來說,寧願少支付安全費用,而多冒礦工死亡的風險;只要買通官員,取得各種安全檢查的資歷,就算有礦工死亡,也不需要附上法律責任;
第二,中國煤礦地下煤礦的比例比較高,地質條件比較複雜,增加了風險;
第三,早期掘挖時的無序開採,令後來的開採條件變得惡劣,對後來者增加增加了風險;
第四,地方政府貪污腐敗嚴重,收了礦主的錢,對安全問題不聞不問;
第五,還是老問題,對人生命價值的不重視;儘管中國煤炭開採的前天條件比較惡劣,但在安全上的開支,以百分比計,還是低於國際水平。
人的生命價值是第一位的。煤礦死亡率高的問題,再不解決,中國政府真是顔面無存了。
解決方法無非兩種,政治上的,和經濟上的。
政治上的,把煤炭安全生産,列作幾個煤炭大省政治考核的第一位,成爲高壓線,誰碰誰死,誰敢阻礙,馬上下臺。
這條,相信中國政府正在逐步採用了。
但從真正有效來說,還是經濟手段更爲管用。
第一,大幅度增加礦難死亡的賠償金額,超過七位數,使之成爲懲罰性的。
第二,全國所有的煤礦,按出產計額提取安全費用,強制性地要求煤礦增加安全支出。
第三,也應該有獎勵,如果一個煤礦的安全率達標,可以有累進的退回金額。
第四,安全費用計提率,可以因每個市,每個縣而異;安全記錄越差的市,比率越高;安全記錄越好的,利率越低;長此以往,良幣驅逐劣幣,市場上的煤,只有安全生産的,才有成本優勢。這樣能逼當地政府,把抓安全,試之爲和實際利益挂鈎,而不是只是作爲應付上面的政治任務。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