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簡單的回應,說我自己的想法。
第一,杜絕貪汙是不可能。就如犯罪行爲,打劫,殺人是不好一樣,如果要全面杜絕,意味著很高的社會成本。所以社會需要一個容忍程度。
第二,中國是官僚社會的起源之國,官僚特權有幾千年的歷史,是不可能一下杜絕的,除非用文革的方式。
第三,中國和香港與新加坡不同的地方,在於城市的行政層級很簡單,只有一層;而中國有五層,監察的成本要大得多。反貪是高度專業的工作,成本也很高,香港和新加坡行政集中,它們的模式才有成本效益。用ICAC那樣的模式,到中國基層是不可能的,那樣太貴,不可能負擔得起。
第四,新加坡和香港的政府角色很簡單,只是守夜人的角色;而中國政府介入經濟運行的程度很深,需要一個incentive 才能讓官員承擔風險。
第五,如果中國真的是零貪汙,那就什麽都公正嚴明,楂正來做,後果就是整個政府都是官僚主義,少做少錯,這樣經濟的危害更大。
第六,中國各地的差異性很大,對公共服務的定價是一個大問題,貪汙可以給予彈性,每個人都受益。
第七,舉一個例子,在香港,老師爲班上學生私下補習,撈外快是不允許的;但在內地大多數地方是老師賺取額外收入的主要方式,甚至是正式工資的一倍以上。如果不讓老師賺這個收入,那就會打擊老師的士氣,也沒什麽人願意當老師,整體教師隊伍的素質越來越差,學生最終受損;但要不准老師撈外快,又要維持老師素質,就要象香港那樣,劃一給老師高工資,而這又是中國財政不允許的。況且,不同家長,對孩子教育有不同的定價,重視的願意給多一點,大家都better off。
在這個例子中,要杜絕的,不是老師撈外快這種行爲;而是要儘量減少老師對沒有給額外補習費用孩子的歧視。
第八,中國很多市場不規範,定價機制不完善,這種灰色的定價能提高效率。
第九,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貪污腐敗是不可缺少的,沒有這個機制,根本不可能實現轉軌,中國需要防範的,是這種貪污權固定下來,甚至抗拒市場化。所以需要一直改革,哪怕是爲了改革而改革也好,就是怕利益格局固定下來。音樂椅一定不能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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