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8d68c10100bzgj.html?tj=1
"第三,我个人认为,可以成了一个“小林浩基金会”,林浩可利用假期的时间适当拍一些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收入纳入基金会,林浩可以分享一部分收入或是获得一些报酬。广告的大部分收益用于四川灾区学校的建设,使更多的儿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有更安全的教室让孩子们安心读书学习。"
----我想,這個方法比較好。希望林浩的爸爸林大坤
不要再那麽固執了。
這是一個三贏的方案:林浩自己、災區孩子、和廣告商家都会大大受惠;另外,對整個社會風氣的影響也是正面的。
好人應該有好報,而不是要刻意去營造一個悲劇氛圍出來,誰也不想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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