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毒奶事件,中國官方的說法,是一些“不法份子”在奶中加三聚氰胺,將焦點放在追究這些所謂的“不法份子”身上。
按照三鹿集團的說法,當接到消費者投訴後,他們將牛奶送往國家質檢總局檢查不出問題,後來是多次“自檢自查”之下,才發生問題的。言下之意,是國家的檢驗系統要付最大責任,他們這次是出於企業責任心,才自己揭露問題。
在我看來,毒奶事件中,要承擔最大責任的,當然是三鹿集團自己,甚至是整個中國乳業行業。他們將爲自己道德倫理的低下,付出慘重的代價。
三鹿集團在3月中旬就接到舉報,但一直採取的是隱瞞的態度;直到8月1日,通過檢查,三鹿集團認定了奶源出現了問題,上報石家莊市政府,等候處理。
關鍵就在這中間的42天,是考驗一個企業成敗的真正時刻。對於三聚氰胺的後果,三鹿集團的高層都是專家,不可能不知道,如果他們能主動提早公佈,起碼能挽救上千個嬰兒的生命。
但他們不。他們在等待政府的“定性”,等待政府出面來主導事件的發展,他們想著是如何減少賠償,如何把後果最大地轉嫁到政府一方去。
某種程度上,他們成功了,政府真的爲事件“定了性”,三鹿集團是“不法份子”的受害者,政府將爲所有的醫療費用買單。一切都由政府來收拾局面。
但消費者不是傻瓜,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可以看到三鹿集團在誠信方面的徹底破産,對於消費品來說,最重要的資産是品牌。如果三鹿集團能在8月1日就自己主動公佈,儘管對08年的業績有很大影響,意味著上十億的損失,但企業起碼還有一線生機。現在事態的發展,這個年銷量上百億的集團一下就毀之一旦,上萬人將失業下崗,石家莊經濟將飽受打擊。
三鹿集團的控股方是新西蘭公司,竟然對這樣的危機處理沒有緊急預案,任由毫無經驗的中方管理層按官場的邏輯,而不是按市場的邏輯去處理,簡直不可思議。但如果是三鹿集團對這樣重大的事件沒有向控股方報告,那就說明中國的營商環境有很大問題。
在奶源中加三聚氰胺,是整個中國乳業的潛規則,各個乳業公司都心照不宣,沒有去主動踢爆,可以說是利欲熏心。三聚氰胺對人體有各種負面影響,過去一直存在,現在是因爲嬰兒自身的新陳代謝和抵抗能力較低,問題才暴露出來。而且成年人腎結石的成因很多,很少人會去懷疑到奶品頭上(說明中國科研風氣極差,如果在外國,醫學期刊上早就揭露了)。三聚氰胺暴露出來的不單是嬰兒奶的問題,而是中國所有的乳製品,甚至包括蒙牛、伊利、光明這樣的品牌,都會遭到懷疑,中國人不敢再喝牛奶。中國乳業將迎來冬天。
如果中國的乳業有更多行業自律和規範,更講究一些道德,而不是把凡事都推到政府身上,這些情況就不會發生。
4 条评论:
那間外資不是只佔40多個巴仙股份嗎?
他們真是最大股東嗎?
若國家質檢局(及衛生局)繼續其“國家免檢”政策,讓質檢局繼續可以信手拿來代罪羔羊,這樣的慘重代價將繼續由中國所有人支付。
国家免检不是问题所在,这个制度有可取之处。
问题是,一再用政治意志取代客观规律和市场规律。三聚氰胺的问题,美国人早就提过抗议,在宠物食品的风波中。但中国一直当政治风波来理解,自吃苦果。
或許你說得對。
免檢制度自有其好處,但是否問題所在,我覺得,應該不單從政治意志(例如國家對外思維)入手,更應該從便利提供者(即國家質檢局)的原意入手。
最初的原意,我相信是以有限(質檢)資源,以提高效率。
但伴隨經濟持續改革,免檢制度並不能配合市場發展,似乎是明顯的。
但我的想法不只是停留在經濟層面(雖然自問此方面認識非常淺薄),但我覺得,免檢制度正正就是一個“Leadership by example”的反面教材。若國家質檢局並不主動承擔質檢的公平性,社會的道德層次亦會受“虛名”(through “免檢標簽”)鼓勵而非受“實幹”(through “自我+外部監督”)所支持。
“免檢標簽”只可由“國家質量標簽”所取代,否則,也代表了,國家不再為質量負上最終責任。若一個重要國家部門不能負上這個重大責任,解散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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