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見到幾篇文章都討論了這個問題,所以也寫一些自己的感想。
(1)
我父母來香港的時候,很窮,沒有任何人可以投靠,是赤手空拳來的。
生活困難,有一段時間,母親每天晚上要等到菜市場收檔后,去撿菜販那些賣不掉而扔掉的爛菜帶囘家作爲晚餐。這是母親後來告訴我的,她當時不說,怕我們自卑,有心理陰影。
我在報紙上有時候看到一些母親投訴政府發的綜援,只夠孩子十天吃一次肉,評論者義憤填膺;我就想,為什麽不能去街市撿剩菜來吃呢,這樣可以省更多的錢,可以買更多的肉。
我沒有想侮辱這些低下階層的意思,但我覺得他們真的應該考慮一下。現在我傍晚經過菜市,看到街頭堆積著大量被丟棄的通菜,唐生菜;說真的,連我都想撿囘來吃。這些菜去掉腐爛的部分,大都可以食用,也不會食物中毒,棄之可惜。
但我沒有見到像當年我母親那樣的婦女在這裡撿菜了。
那時,家窮難以買肉,父親在工廠工作,厰裏中午有飯盒,他都會晚上帶囘家給我們兄弟吃,因爲比較豐盛,他自己吃帶去的麵包。我現在還記得打開父親帶囘的豬扒飯盒的那種喜悅。
後來父親身體不好了,怕香港醫藥費貴,連累家庭,再加上來港后,從原來養尊處優的知識分子變爲賣苦力者的種種不如意,自行仰葯,意圖輕生,為我發覺,和母親送往醫院。急救后蘇醒,父親擔心的仍是醫藥費。後來才得知,香港的公費醫療體系的費用極爲便宜,根本不用擔心。甚至當時醫院也把父親擔心的病醫好了,沒有費分文。
儘管如此,父母也很少在香港看病,有病多數囘内地,直到最近幾年才開始懂得享受香港醫療的好處。
父親體弱,收入低微;自小,我就擔心因爲經濟問題失學,從小學五年級起,我就在外面打工,做過地盤,酒樓雜工,侍應,廚房;一直到中學五年級會考過後才靠補習,之前靠勞力自行解決大部分的學費和生活費。
我看到媒體上訪問,說窮人的孩子學習條件如何不如意,沒有補習,沒有興趣班,就來責怪政府;我非常不以爲然。既然是窮人的孩子,就應該學習如何好好面對生活,學那些鋼琴,繪畫,有何作用? 讓這些窮人的孩子儘早面對現實,知道如果不好好讀書就將來要一輩子做這些體力勞動,這比什麽興趣班和補習更能成爲他們學習的動力。
窮人孩子的學習條件強差人意,是誰的責任? 只有環境才能把人逼出來,只去抱怨,又有何用?
在我從小學五年級起要找工作時,當時還不滿十五嵗,根本無法合法受聘,每次在一個長假期開始前,我必須沿電車路從灣仔走到筲箕灣,有時則是沿彌敦道從旺角走到尖沙嘴,沿路每家餐廳酒樓去問,“請不請散工?”這是一个個十二嵗小孩开始在做的事。每次怕在假期前找不到工作,是我的夢魘。
我不是建議現在那些低下階層的小孩也這樣做,但我想說的是,在怪別人之前,自己有沒有盡了力?有沒有盡了力去改善自己的狀況?
我父母來港二十多年到現在,炒賣過幾十個物業,從來沒有享受過任何政府的房屋福利;他們認識的朋友,也都是赤手空拳來香港的新移民,多數也置了業,在這個圈子中,也從來沒有人享受過任何政府的房屋福利,申請綜援,更是天荒夜談的事。事實上,我認識,知道的新移民中,從來沒有有人申請綜援。
中學時代,因爲成績差,我讀的多數是學店式的私校,只有預科兩年才在一家直資學校就讀,大學沒有GRANT & LOAN,總而言之,也沒有多大享受到政府在教育方面的福利。
(2)
社會保障,SOCIAL SECURITY,在我看來,更多應該是一種類似内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而不是香港的這種“綜合援助”制度。
為什麽要有社會保障制度?首先,因爲我們有不忍之心,不忍心在我們有幫助他人的能力下,有人會受冷受餓,生活全無保障;其次,是為了社會和諧,如果社會上太多人處於絕望的境界,那每個人都很危險。
但不管怎樣,幫助低下階層過上更好的生活,不是其他人的義務和責任;對此,他們既沒有經濟上義務和責任,也沒有道義上的義務和責任。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生活負責。
於是,我每次見到那些“聲大夾惡”的人抗議政府派錢不夠,低下階層如何慘等,我都非常反感。
怎麽搞到好像人家欠他們錢一樣呢?
能有多慘呢?他們吃過真正的苦嗎?他們的基本溫飽和生命安全都有保障,無非就是一些生活的不便,難道不能堐苦嗎?不能咬咬牙,想法去改善自己的境況嗎?
沒錯,政府應該讓他們有基本的溫飽,但如果想吃得好一些,應該自己想辦法,而不是別人的責任;孩子的基本教育,政府有責任提供,但如果想要補習,想要上興趣班,就要自己努力,這和社會公義無關。
實際上,政府為失業者提供了超出基本需要的福利,是等於害了他們;人都是逼出來的,如果沒有這種現實環境的逼迫,那他們就永遠只能生活在一個虛幻的環境中。
我們的社會,在這方面已經走入了病態。乞食,向別人伸大手板,在那一個社會,那一個時代,都不是一件光榮的事;但我們的社會不單不以爲恥,還成爲了主流,那些家長,又想帶給下一代一種什麽樣的教育呢?為什麽我們的社會風氣不再是鼓勵自力更生呢?
13 条评论:
而家不同了,我明白你說的去街市買或拾剩菜和肉,但現在不同,根本沒多少【可以讓人拾】的,拾到的,也未必吃得下口。
莫說拾,就算買收檔前的剩貨,也相當劣質,肥肉、爛菜,平也沒用,吃了損健康。
而目前香港的問題,是大型超市的壟斷,把貨價不斷托高,生產商不見得賺多了,只是大集團控制零售價。
很多貨品是不值這麼貴的,只是大集團托價,最好的零售點都是超市,但價錢貴,市民不買不行,總不可不開飯。
綜援的原意是好,但當局執行上是有很大問題,形成濫用、社工界為保飯碗,要【大力推廣多些人拿綜援】,而當局也沒有長遠政策幫助窮人,只靠綜援是惡性循環。
商界對勞工的保障嚴重不足,工時太長,收入不夠生活,有綜援拿,為何還要工作?
這是當局一直以來迴避的問題。
年代不同, 现在是消费型年代, 许多不怎富裕的家庭, 也花费大量金钱于电子/名牌产品, 当整个社会风气都是如此, 个人的价值观念很难不受影响.
在我中学时代, 那些小康之家与我这种真正草根的差别不是太大, 一般小康之家的家长培育小朋友都是鼓励储蓄, 减少花费. 所以我不会感受到朋友们与我在物质上又很大的差别.
到了高中, 天皇补习才开始盛行, 虽然有不少同学去参加, 不过当时的我会因为不但不必去补习, 反而帮人补习赚取零用钱而感到自豪. 现在, 下一代已经被天皇补习的宣传完全洗脑. 未能花钱去补习的自卑感已经取代了不必补习的自豪感. 这是整个社会渲染做造成的观念. 虽然怪社会的错好像是推卸责任, 但事实上大部份人都是受环境所影响而不能自拔的.
匿名,
我很少去超市买菜,也知道很多地方很多东西卖得比超市便宜.如果是穷人,更应该去格价,如果连这点也懒,更没有资格去批评什么超市垄断.
我最喜欢买收档前的菜,肉,海鲜,我觉得又平又靓,性价比很高,我一点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我不觉得低下阶层在今天面临的困境会比在八九年代为多,这种一味推托的思维方式只会还了他们.
我的逻辑很简单,既然是穷人,就必须能吃苦,吃更多的苦,如果不想吃苦,那只能永远是穷人.
小瓶,
我中七去过A1史SIR那里,不过当然是用自己补习来的钱,我觉得感染一下气氛也是很好的.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太懒, 不想在学校上完课, 又上补习班. 哈哈.
有幾點想回應:
1.量子你與你父母的自力更新行為當然值得令人敬佩,但如果有選擇的話,你也不想如此過你的童年/青少年吧?
2.我想,每次談論綜援,最大的問題是,我們把領/不領綜援的人「典型化」了;每個人領綜援/不領綜援的理由都可以不同,不可能一口咬定領綜援的人就是不肯捱苦的人(當然也有如Hana所說的例子);
3.量子,你和我都已是三十來歲的人,我們得承認現在的社會與我們成長的環境是不同了;比方說,有電腦在家,與没有電腦在家,對於學習使用電腦來說,的確是有一定影響的。就如我之前在自己的朴問的一個問題:李卓人爭取綜援戶有在家開冷氣的補助--究竟開冷氣是一個必需,還是一個奢侈的享受?如果你說你以前的家也是没有泠氣,所以認為是奢侈的話,也請你回想,你./我成長時氣温有現在這麼熱嗎?
量子:
你的童年和我的很相似。
我回篤撐弟時也寫了這一段:
我記得兒時,即 60 年代,香港好窮,好像也沒有甚麼社會保障,但社會和諧,人人奮發。左鄰右里往往成了社會支援的角色,受助的人又不會永遠怠惰。相反,現在好多人想著食阿公,於是心安理得,生活鬥志蕩然無存!當然,社會不會走回頭路。但沒有社會安全網,社會就很不安全這論調未必站得住腳。
總言之: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在水裏死攬住水泡,永遠不懂游水!
社会风气是变了. 以前父母就算合资格申请书薄准贴, 也不去申请, 因为这是"无骨气". 就算如何省下钱, 也要自己负担书薄费. 可是现在, 你不去申请根本是"无脑On 居".
我朋友开二手教科书书店, 见到不少带着LV银包/手袋的师奶来买书. 还有些蛊惑师奶用假书单(把原本书单上的价钱改小)去买书. 有这样的父母, 又会有什么样的子女呢?
60 年代,香港好窮 <----这是大部份人都好穷. 人是会比较的动物, 如果大部分人与自己一样, 就不会觉得辛苦.
加上有不少白手兴家的例子, 于是许多人都会是肯捱肯搏.
我突然想起一个故事:
渔夫每星期出海三天, 其他时间休息. 捕获的鱼刚刚好够他与家人温饱, 他休息的时候会静静的看海/与家人聊天/写生/看书, 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
有一个青年人问渔夫: "为什么你不天天出海? "
渔夫反问为什么要每天出海.
青年向渔夫说: "如果你每天出海, 就可以捕双倍的鱼量, 然后多出来的鱼可以卖钱, 把钱储起就可以买更大的船, 捕更多的鱼. 到你老的时候, 就可以过着看海/与家人聊天/写生/看书的日子了."
渔夫说:"我现在不正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吗?"
量子:
關於購物格價問題,在今時今日相信大部份或幾乎所有草根階層的人已有做了,而且格價格得很透徹。
格價並不是「你是否懶惰」的問題,而是「究竟還有多少價可讓你去格」的問題。
在大部份的屋宛、公屋區等,開的都是大型超級市場,公屋商場租金奇高,一般小商戶沒可以負擔,不可能賣平貨,只有大集團可付這等租金。
租得起,已是集團的地頭,你可以不吃,如果你有本事的話,要吃,就要去大集團購買。
你的思考不是錯,人總要為自己謀求生活之道,但大前題也要「有這個空間和條件讓人發揮」才行。
但現在的社會環境,確是缺乏公平和公正的空間。
「窮」並不是借口,但論吃苦,也很難計算「要吃多少苦清教徒方為人上人」,可能未吃夠苦之前,已捱不住了。
以前的社會環境,努力是可自助,無須太依賴人助,但現在呢?自助相信已有不少人做了,但還追不上步伐,因為當局和財團是以富貴人家的角度去理解社會貧窮。
我不了解公屋的环境,很少去,所以觉得很难理解.真的一定要在超市买吗?
我住的地方,很少见到有人在超市买菜的,除非是白领下班太晚,街市收了.在我住的附近,有好几档街头巷尾卖菜的,在不同的时段,同样的菜,价钱可以相差30%以上.
还是那个问题,是不是太娇生惯养了?连跑多几步路也不愿意?如果公屋买不到不在超市的菜,走出公屋区不行吗?
作为一个交税的人,如果要我的税去让他们维持这样娇生惯养的生活,我觉得不公平.
原來我們的家庭環境相似,但因有親所以比你好些,我同意你文中之意,有志那怕艱難困苦?Tom.S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