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從治理國企的角度看滙豐的未來- 2

(2)
在這個議題下,首先要討論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滙豐是否一家國企?或者說,在多大程度上,滙豐是一家國企?

要回答這個問題,要回到哲學層面,即,一個事物的性質,到底是怎樣決定的,由什麽決定的?一個萍果,之所以爲蘋果,到底是因爲我們認定了它是一個蘋果,還是,這個放在我們面前的物事,因爲具有所有蘋果所有的特徵,所以我們認爲它應該是一個蘋果,而不是橙?

也許滙豐是否一家國企並不重要,但它是否具備了國企所有的特徵,或者說,它的問題,和國企問題的性質是否本質相同,所以令我們在面對它的問題時,應該以面對國企問題的眼光來看待。

國企的問題,具體來說,在兩個方面。首先,是産權關係不明確,也就是所謂的出資人缺位,無法形成有效監管,也造成股東利益和管理層利益不一致。

在這方面,滙豐和國企非常相象。滙豐沒有任何的單一大股東,股東層面的監察形同虛設,管理層基本上處於“無王管”的狀態。在股權分佈方面,基本上是人人持有,人人話事,就等於無人可以話事。

國企的第二個問題,在於是公司法人治理的問題,所謂的corporate governance的問題,缺乏有效的機制。有效的corporate governance需要外部環境,包括一個可以有效懲罰和獎勵的資本市場,清晰的財務資料,公司內部和股東不應該有不對稱的資訊等。

而我們可以見到,對於金融行業來說,這些corporate governance的外部環境和條件,都早已不存在了。例如,資本市場根本不可能懲罰失效的公司治理,又例如,由於衍生工具的複雜,股東已經沒有可能全面掌握公司的財務狀況。這些已經是金融行業的通病,是造成這次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也是整個金融行業走向衰退的底因。

滙豐的問題更在於,它不單有上述“國企病”的第二種症狀,而第一種症狀,出資人缺位的問題,尤爲嚴重。花旗,美銀,美林,在原有的管理層出現問題之後,可以更換,而在現有機制下,又有誰可以來把滙豐的管理層炒掉?

補充一點,有人會認爲所謂的“國企病”症狀還有很多,例如政企不分,很容易受到行政干預;還有就是效率很低,企業經營不是以市場競爭爲主,而是追求行政壟斷。

而我會認爲,這些說是“國企病”的成因,還不如說是“國企病”導致的後果。如果“國企病”的成因,包括出資人監管的問題和公司治理的問題得到解決,哪怕股權是國家的,經營上也應該可以與私人企業一樣有競爭力,例如歐洲的空中巴士公司。

反過來說,私人企業如果不能解決上述問題,其表現也可以象出現問題的國企無異,只是一味追求行政壟斷,而不是市場競爭,也更加容易受到行政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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